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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市发布氢能产业发展规划意见稿

发布时间:2020-07-23 09:16:03 

7月22日,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发布关于《青岛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(2020-2030年)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。

 

通知提出:

 

(一)近期目标(2020-2022年)

 

——夯实氢能产业发展基础,推进氢能产业集成创新、燃料电池汽车、氢能港口、氢能小镇等应用示范项目建设,建成行业合作交流平台,初步建成国内知名的氢能产业集聚区和示范区。

 

技术方面:壮大氢能燃料电池技术相关的科研队伍,启动一批重大科研项目;形成氢能产业核心装备制造能力,在制氢、氢气储运、燃料电池电堆、关键部件与材料、燃料电池系统、燃料电池汽车等领域的核心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。

 

氢气供应体系:保障氢气资源供应,初步建立氢运输—供应体系;基本完成现有化工副产氢项目的升级改造,实施氢气回收再利用以及氢气提纯;在化工园区内开展氢气管道建设试点;建成10座以上加氢站。

 

推广应用:推广燃料电池公交车、物流车、环卫车等600辆以上,在青岛港试点燃料电池机械和港口集卡。

 

产业规模:建立健全氢能产业链,培育超过5家氢能相关企业,氢能产业年产值达到50亿元。

 

(二)中期目标(2023-2025年)

 

——完成氢能产业生态链和应用体系建设,广泛推进氢能燃料电池的深度应用,实现氢能产业集群式发展。

 

技术方面:培育国际知名的科研团队,承担一批氢能相关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;形成系列化的燃料电池品牌产品;燃料电池汽车动力系统、整车集成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;形成规模化、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制氢技术能力。

 

氢气供应体系:逐步扩大制氢能力,发展化工副产氢和可再生能源制氢相结合的氢气供应方式,累计建成25座加氢站。

 

推广应用:投入运营10条氢燃料电池汽车公交专线,累计推广各种燃料电池车辆2000辆以上;推广燃料电池港口机械和港口集卡;试点燃料电池轨道列车。

 

产业规模:培育超过10家氢能相关企业,氢能产业年产值达到200亿元。

 

(三)远期目标(2026-2030年)

 

——把氢能发展成为我市除化石能源、可再生能源以外重要的能源品类之一,在交通、物流、发电、供热等领域得到全面的应用。在局部地区完成自主供氢、自主用能、循环利用的氢能社会示范项目,实现“东方氢岛”的总体发展目标。

 

技术方面:在制氢装备、储氢技术、燃料电池、关键材料、系统集成、氢能装备、智能制造等方面达到国际水平,形成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力的产业集群,深度参与行业国家标准制定;建成1家氢能领域省级以上工程实验中心、工程中心或重点实验室,推进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。

 

氢气供应体系:扩大可再生能源制氢规模,在沿海及海岛建设海上风电制氢项目;发展远距离、低成本输氢技术;累计建成加氢站50座以上。

 

推广应用:投入运营30条以上氢燃料电池汽车公交专线,累计推广燃料电池汽车达到8000辆;建成燃料电池轨道列车线2条以上;在周边岛屿示范燃料电池独立发电供热等。

 

产业规模:氢气年消费量超过3亿标准立方,培育超过20家氢能相关企业,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亿元的氢能相关企业5家;氢能产业年产值达到大约500亿元。

 

(来源:青岛发改委)